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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学生早恋怀孕[00后小学生太逆天啦早熟]

更新日期:2022-01-21 22:16:57  来源:www.sglongjoy.com

导读听到这一则音讯的圈妹感到震动!!你们觉得多少岁算早恋?这一届的小学生也太早熟了趴!圈妹小学六年级时还在水塘里摸鱼,彻底不明白男朋友是什么概念......一名年满17岁的男学生李某与女朋友谈恋爱,3次与女朋友产生性联络并致对方怀孕,尽管两边自愿...

听到这一则音讯的圈妹感到震动!!

你们觉得多少岁算早恋?

这一届的小学生也太早熟了趴!

圈妹小学六年级时还在水塘里摸鱼,

彻底不明白男朋友是什么概念......

一名年满17岁的男学生李某

与女朋友谈恋爱,

3次与女朋友产生性联络并致对方怀孕,

尽管两边自愿,

但因女朋友未满14周岁被判刑!

近来,

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宣判了一同未成年人

作为被告人的强奸案子,

被告人李某与未满14周岁的女朋友黄某

产生性行为,

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!

2018年5月,

李某与黄某偶尔相识

并开展成为男女朋友联络,

其时李某已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,

黄某未满十四周岁,

是南宁市某小学六年级的学生。

李某知道女朋友黄某未满十四周岁。

在2018年7月到8月期间,

先后三次来到黄某家中,

避开家人悄悄在黄某的房间与黄某产生性联络,

并导致黄某怀孕。

黄某的家人在发现黄某身体有反常后,

将黄某带到派出所报案。

材料图,非新闻图片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则:“奸污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分。”

李某与黄某均为未成年人,

文化程度低,法律意识淡漠,

虽两边均着重二人是情侣联络,

自愿产生性行为,

但李某在明知

被害人黄某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,

仍与其产生性联络,

已构成违法。

材料图,非新闻图片

兴宁区法院经审理后以为,

李某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产生性联络,

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。

李某违法时未满十八周岁,

是未成年人,

依法对其从轻处分;

李某归案后能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,

归于率直,且认罪态度好,

依法从轻处分。

终究,法院一审判决,

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。

材料图,非新闻图片

法官说法

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,因为身心发育不成熟,她们并不能正确认知行为结果,也无法接受行为的结果。即使她们赞同产生性行为,也并非真实的自愿。因而,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。

未成年人与异性往来应有度,花样年华应将重心放在学习各项常识和技能上,彼此协助、一起生长。要珍惜身体、珍爱自己,不要践踏禁区,做出懊悔终身的行为。家长和校园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,引导他们与异性打开健康的社会往来,根绝风险行为。

你们或许会说这种事多得是,

但,你们知道,

这也是犯法的吗?

期望家长们对孩子进行必要的教育,

防止此类事情的产生。

?内容来历:南宁晚报 、横县网、马山信息港【版权归原作者一切,如有侵权请联络删去】

转自:南宁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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